烟台今语|摘果事小有是非
小区里有些苹果树果实渐熟,目前正值暑假,偶有小孩摘一两个,不为吃,就为好玩。这不免让我想到前不久发生在辽宁某地一小区的事。
该小区杏树果实还未成熟时,有位小学六年级的男孩,摘了一堆青杏。有位中年男子看到,便找小孩的家长反映。家长也算通情达理,主动表示愿意赔钱。可这名男子说,摘几个小杏不算啥事,也不用赔偿,只是上了小学的孩子,不该“祸祸”这些杏,更应该懂得是非,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随便乱取。
这位中年男子说得对。赔钱易,教孩子成人难。孩子淘气可以理解,但让其家长引以为戒,绝对不是小题大做。经过这件事情,笔者认为,这名小男孩一定会知错即改,其家长也会抓住这一契机,今后加强对孩子的道德教育,让其懂得“苟非吾所有,虽一毫而莫取”的道理。
很多家长都知道元代许衡“不食无主之梨”的故事。有一年的盛夏时节,许衡等人路经河阳(今河南省孟州市),走得累了,便在路旁的一棵梨树下歇息。这时,同行者争先恐后地摘梨吃,独许衡端坐树下,无动于衷。有人问他为什么不摘,许衡说:“不是自己的东西,不可以拿来享用。”不料那人又说:“现在时局混乱,这棵梨树已经没有主人了,只管摘就是了。”可许衡却坚定地说:“梨树可以没有主人,但自己的心一定要有主人。别人丢失的东西,一丝一毫,自己也不能占有,因为其不合乎道义。”
当然,小区的果树是有主人的,其主人是全体业主。不要说果子没熟,摘了是浪费,即使熟了,也不能随便摘,因为它并非个人独有。再说,这些果树长在小区里,美化了环境,而养护人员平时又付出了劳动。不乱摘果实,是对树的爱护,更是对劳动的尊重。
孩子天真无邪,就像一棵渴望成材的小树,需要家长的悉心培养。一个从小就知道“不以恶小而为之”的孩子,长大后也一定会是非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