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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出台遗产管理人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政策

2025-09-05 12:00:00

为深化不动产登记领域改革,贯彻落实《民法典》精神,推动遗产管理人制度与不动产登记工作有效衔接,遵义市自然资源局强化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等部门沟通协作,出台了《遵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引入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作为地方规范性衔接政策,该《通告》旨在以更科学、便民、可操作的方式保障权利人权益,提升登记服务效率。

《民法典》首次确立了遗产管理人制度,规定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清理、保管遗产、处理债权债务、分配遗产等,为解决继承纠纷、保障遗产公平分配提供了法律依据,但遗产管理人配套制度在与不动产登记环节的衔接上尚不完善。

《通告》明确了“遗产管理人”与“取得不动产的权利人”共同作为不动产登记的适格申请主体,解决了“谁来申请”的根本问题;细化了不同产生方式的遗产管理人所需提交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查验标准,使登记审查有章可循,登记财产更安全; 建立了分类收件材料清单及标准化的文书模板,提升办理规范性和便捷度。

遵义市在遗产管理人制度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方面的实践与探索,是积极响应《民法典》立法精神、将法律原则转化为地方实践的有力举措,为推动后续相关领域改革积累了实践经验。下一步,遵义市自然资源局将着力推动法治化登记财产体系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登记便捷度,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遵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引入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通告


来源:遵义自然资源

编辑:曹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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