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哪些索赔
工程索赔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工期延期索赔:
由于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如果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由于非分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分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工期加速索赔:
通常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的人力物力财力的额外开支,承包人提出索赔。承包人指令分包人加快进度,分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工程变更索赔:
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施工顺序等,造成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承包人由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分包人也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不可预见的外部故障或条件索赔:
既施工期间在现场遇到了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预见的外界障碍或条件,例如地质条件与预计的业主提供的资料不同,出现未预见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导致承包人损失,这类风险通常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
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程非正常终止或损失,承包人和分包人蒙受经济损失而提出的索赔。
工程终止索赔:
由于发包人违约或者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等造成工程非正常终止,承包人和分包人蒙受经济损失而提出的索赔;由于是承包人或分包人原因造成的导致工程非正常终止,或者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可以提出索赔。
其它索赔:
如汇率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变化、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费用索赔:
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等实际开支的增加。
其他方面的索赔:
如因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由于人为原因导致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费用增加而提出的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等。
这些索赔内容涵盖了工程承包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和损失,承包人在遇到这些情况时,可以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相应的索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