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核时效有多久
2025-01-18 00:58:50
行政复核的时效主要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般时效: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这意味着,从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有60天的时间供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救济。
特殊情况:
如果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则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此外,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期间计算:
行政复核的开始时间不计算在行政复议期间内。如果行政复议期间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则期满时间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综上所述,行政复核的时效一般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存在特殊情况。
建议:在申请行政复核时,应确保在规定的60天内提出,以免因错过申请期限而丧失救济权利。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申请期限得到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