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债有哪些
2025-01-12 18:45:49
自然债务是指那些虽然为法律所认可,但不受到法律强制执行力保护的债务。当债务人不履行自然债务时,债权人不能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自愿履行时,这种履行是有效的。自然债务通常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法定债务转化为自然债务:
例如诉讼时效已过期的法律债务。
无法设定义务和偿还债务的人:
如法律上对没有赡养义务的亲属而进行的赡养所构成的债务。
违反法律规定的债务:
例如法律禁止的赌博所产生的债务。
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
如某些社会互助行为产生的债务。
因时效届满而丧失法律强制力保护之债:
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过后,债务人可以不再偿还。
子女对父母所负债务中超出遗产范围之外部分的自愿清偿:
超出继承份额的自愿偿还。
对法律上无赡养义务之亲属所为的扶养:
对没有法律上赡养义务的亲属进行的扶养。
养子女对生父母的赡养义务:
养子女对生父母的赡养义务。
对社会弱者的帮助:
自愿帮助社会弱势群体。
朋友间不要求对价的帮助:
朋友之间的无偿帮助。
紧急避险受益人对受害人的自愿补偿:
在紧急避险情况下,受益人对受害人的自愿补偿。
无因管理人报酬请求权:
无因管理行为中,管理人的报酬请求权。
对意外事件导致的损害的自愿补偿:
对因意外事件导致的损害进行的自愿补偿。
无偿保管中具有轻过失的保管人自愿给付保管的补偿:
在无偿保管中,因轻微过失导致的损害,保管人自愿赔偿。
约定无利息的借贷关系中借贷人对出借人自动给付的利息:
在无利息借贷中,借贷人自愿支付的利息。
媒介婚姻之报酬:
媒人在婚姻中介中获得的报酬。
赌债:
在不存在欺诈的情形下,赌债可以被视为自然债务。
父母给予子女的嫁资:
父母给予子女的嫁妆。
当事人约定的无诉权的债务关系:
双方约定不诉权的债务关系。
自然债务的内容是开放性的,并且可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根据公平和正义的原则对某一非法律之债关系是否属于自然债进行自由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