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业主将垃圾直接从家中抛下”!事发福州上渡茶花园小区,有业主差点被砸到!物业、社区回应→
N海都全媒体见习记者 郭思琪
7月9日,住在福州仓山区上渡茶花园小区的陈女士向智慧海都平台反映,小区中心设有垃圾分类屋,丢垃圾很方便,但自2021年起,很多业主仍将生活垃圾直接从家中抛下,导致花圃十分脏乱。

绿地遍布外卖盒、饮料瓶、果皮等生活垃圾
“太恶心了,各种生活垃圾都往楼下丢。”陈女士表示,她在2018年入住时,小区卫生环境没有问题,但从2021年开始,就有业主从阳台丢垃圾,自己还险些被一整袋的垃圾砸到,抬头却找不到人。
“垃圾分类屋就位于该小区中心,每栋楼楼下也都设置了垃圾桶,共12个,丢垃圾很是方便,为何业主们还是要从阳台丢?”陈女士不解。

屋檐上还有从楼上丢下来的垃圾
9日,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6号楼与7号楼间、7号楼与8号楼间的绿地遍布外卖盒、饮料瓶、果皮等生活垃圾,而不远处的垃圾桶却只装了一半。
记者在现场看到,事发楼栋下方设置了多个摄像头,但均为向下拍摄,无法拍摄到业主投掷垃圾的画面。
对此,该小区物业主任杨波表示,垃圾确实是业主们丢下来的,他们多次劝导无效,还引来业主责骂。“几块绿地此前杂草丛生,清理垃圾难度大,物业已于前几天开展绿化修剪工作,之后会定期清理绿地上的垃圾。”杨主任说。
记者也将有关情况反映给洋洽社区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劝导居民。
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李洋律师表示,《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李律师表示,判断行为是否属于高空抛物的核心在于,抛下的物品是否会对他人造成潜在危险或严重危害。
编辑:陈悦瑶
审核:江荷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