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 “三举措”严把野生菌“入口”关
当前,正值野生菌生长、产出旺盛季节,也是误食野生菌中毒的高发期。为有效遏制和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连日来,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作为,针对野生菌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和宣传活动,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认真部署,强化协同发力。制定下发《进一步加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各乡镇(街道)食药安办、区食药安委各相关成员单位职责,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充分认识野生菌中毒的危害,进一步增强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紧密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和本区域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宣传预防、应急救治、防控保障等机制,把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警示在前、宣教在前、管控在前,尽早部署、尽早安排、尽早落实,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切实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

突出重点,强化宣传引导。区市场监管局紧盯路边摊、农贸市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于6月10日、11日对辖区新堡布依族乡境内的陇上村庄坡、马头村老寨、马头村新寨、陇脚村白水河公路沿线4处临时售卖摊点,以及北衙云景上城(赶场天)、新天农贸市场开展巡查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的预警提示》、面对面交流讲解误食野生菌的严重后果,引导市民群众不要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和社会流传的鉴别有毒野生菌的方法,如:菌子上有虫子就没有毒,大蒜炒菌不变黑就没有毒等没有科学依据的辨识方法。

深化监管,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深入开展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原材料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婚丧嫁娶、集体会议等群体性聚餐加工食用野生菌。截至目前,检查以菌类(非野生菌)为主要食材的餐饮经营单位1家,旅游景区1个、餐饮服务单位3家,均未发现经营者采购、制作、销售野生菌行为。
下一步,乌当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加大流通、餐饮环节监管,不断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高艳飞
编辑 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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