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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机构如二次违规将强拆教学设施

2025-07-11 07:05:00

制图:林云(即梦AI)

随着暑期到来,7月2日,惠城区教育局通过惠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惠城区关于严厉查处无证校外培训行为的告知书》(下称《告知书》),明确法律红线,严禁无证办学经营。《告知书》称,对经查实确认为违规办学的机构及个人,相关部门将采取“零容忍”态度进行阶梯式处罚,此举旨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保障广大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维护健康有序的教育生态。

培训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

《告知书》强调,凡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的机构,必须依法取得惠城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登记获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方可开展培训。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组织或个人,严禁擅自开展校外培训活动。

以下五类行为被明确列为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或开展培训活动;二是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研学”“夏令营”等名义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三是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四是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五是已注销或转型的机构“假注销、真运营”,利用原师资、生源继续开展无证培训。

违规办学机构首次查实立即关停取缔

《告知书》称,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仍违规办学的机构及个人,一经查实,惠城区教育局将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民政、网信、消防救援、城管执法等部门采取“零容忍”态度进行阶梯式处罚。首次查实的,将立即关停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处罚违法所得1-5倍罚款;二次违规或涉及安全事件的,将从严从重处罚,面向社会公示,并强制拆除违规广告及教学设施;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欺诈、卷款跑路、暴力抗法等严重违法行为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暑期易发、高发的违规培训行为,本次整治行动也明确了重点打击方向。《公告书》称,在场所安全方面,将严查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违章建筑办学,以及无两个以上消防安全通道或消防设施缺失的情况;资金方面,重点打击诱导家长超长期或超大额缴纳费用,以及通过个人收款码收取培训费等欺诈行为;培训形式上,严厉整治假借“教育咨询”“夏令营”“AI自习托管中心”等名义开展变相的学科培训;同时,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或推荐学生参与无证违规培训,严禁各类教育机构和其他机构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省教育厅公布清单之外的竞赛活动,对于无证机构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夸大效果、制造焦虑、未明码标价、恶意涨价等虚假宣传与价格欺诈行为,也予以重点打击。

鼓励公众或社会监督员实名举报参与整治

惠城区鼓励公众或社会监督员通过实名举报的方式参与整治工作,举报电话为0752-2677329,举报电子邮箱为qjyjmgb@hcq.gov.cn。惠城区教育局郑重承诺,将对实名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提供的有效线索第一时间核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惠城区教育局提醒,仍在无证办学的机构及个人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违规培训活动,切勿心存侥幸。广大家长朋友要树立科学教育理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在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务必查验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与营业执照(或民办非登记证),自觉抵制无证机构,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财产损失和安全风险。

采写:南都记者 李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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