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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旧伤复发怎么办

2025-01-04 20:52:47

当工伤职工的旧伤复发时,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处理:

确认治疗需求

工伤职工应首先通过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提出治疗意见。

如遇争议,可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认。

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职工因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可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住院伙食补助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如果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合同与工作安排

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工伤复发前鉴定为5-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职工也可选择终止合同,并一次性获得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复发前鉴定为7-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可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请根据具体情况,遵循相关法规和流程进行处理。若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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