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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法有哪些

2025-01-13 02:59:19

土地估价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市场比较法

基本原理:根据市场替代原理,将待估土地与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土地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土地的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待估土地的客观合理价格。

适用范围:适用于地产市场发达,有充足的具有替代性的土地交易实例的地区。

收益还原法

基本原理:将待估土地未来正常年纯收益,以一定的土地还原利率还原,以此估算待估土地价格。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稳定收益的土地,如商业用地。

假设开发法

基本原理:通过假设待估地块在未来被开发为某种类型的物业,并预测其未来收益,然后将这些收益折现到当前价值,以此来评估土地的价值。

适用范围:适用于具有较高开发潜力的土地。

成本逼近法

基本原理:通过计算待估地块的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取得费、开发建设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然后加上一定的利润,以此来评估土地的价值。

适用范围:适用于新开发土地的价格评估,特别适用于土地市场狭小,土地成交实例不多,无法利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的情况。

剩余法

基本原理:又称假设开发法、倒算法,通过估算未来房地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建筑总费用、利息、利润之后所剩的余额即为地产价格。

适用范围:适用于具有发展潜能的地产进行估价。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本原理:利用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订系数,按照替代原则,就待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订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订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出待估宗地在估价日期的价格。

适用范围:适用于政府管理需要而进行的政策性大量估价。

路线价法

基本原理:对面临特定街道、使用价值相等的市街地,设定标准深度,求取在该深度上数宗土地的平均单价并附设于特定街道上,即得到该街道的路线价,然后据此路线价,再配合深度指数表和其他修正率表,用数学方法算出临接同一街道的其他宗地地价。

适用范围:适用于城市或区域范围内的土地估价。

标准宗地估价法

基本原理:在一定的均质区段、区片内,选定一具有代表性的宗地,通过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成本逼近法或剩余法评估标准宗地地价,将待估地产与条件类似的标准宗地加以比较对照,从标准宗地的既知价格,经影响地产的日期、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等差别进行修正后,得出待估地产最可能实现的价格。

适用范围:适用于政府管理需要而进行的政策性大量估价。

这些方法各有其适用范围和原理,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评估目的选择合适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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