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什么部门
2025-01-11 11:18:49
拆迁补偿工作主要涉及以下部门: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
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拆迁办公室
负责与拆迁有关的事务,是城市改扩建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办事机构和组织。
总结:
拆迁补偿工作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土地问题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或寻求帮助,可以联系当地的房屋征收部门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