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什么手续
2025-01-11 01:27:24
军婚结婚需要以下手续:
提交结婚申请表
由军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结婚申请表。
申请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政治部门向非军人单位发调函审查。
审查与回函
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部队,经部队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
向军人单位递交申请结婚表(男女各一张)。
婚前检查
男女双方进行婚前检查,并向军人单位提交体检表。
政审与介绍信
向政治部批查并经政治部门审查合格后,发给结婚介绍信。
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证件准备
男女双方本人持介绍信、身份证原件。
户口证明(非军人方)。
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婚前检查合格证明。
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登记
携带上述所有证件和材料,到驻地政府民政部门或配偶所在地政府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
总结:
军婚结婚需要经过严格的申请、审查、政审和登记流程,涉及多个证件和材料的准备。建议提前规划并咨询相关部门,确保所有手续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