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怎么调
2025-01-06 13:19:24
犯人的调动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开具接受函
犯人需要到接收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人事关系及档案接受函》,并加盖公章。
填写登记表
犯人需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凭《接受函》填写一式两份《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
查阅人事档案
犯人需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办公室,凭《接受函》查阅人事关系计算机资料,确认在案后缴纳所欠的人事代理费用,以20元/月累计。交清费用后,在两份《登记表》的主管部门意见栏加盖公章。
单位意见
犯人需到现就职单位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部门意见栏公章(该步骤可能可以免除)。
移交档案
将密封好的档案袋妥善地移送到接受地人才服务中心,并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地主管部门意见栏公章。
开具介绍信
犯人凭《接受函》和两份《登记表》到综合事务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工作人员会询问犯人自带还是邮寄,若自带,则会将档案袋连同介绍信用封条封好,并在封条处加盖十几个公章,办公室同时保留一份《登记表》,另一份由犯人带走。
这些步骤完成后,犯人的调动手续基本完成。建议犯人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确保每一步骤都能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