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可以改名字
2025-01-12 01:28:49
改名字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和步骤:
改名的条件
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姓名或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改名的流程
未满18周岁: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如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出生证明等)。如果父母离异,只需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18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需要提供书面申请及有效证明材料,如单位或学校证明等。
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书面申请。
户籍证明。
学校或单位证明。
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明(适用于未成年人)。
收养证(适用于收养关系变更)。
审批流程
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核。
18周岁以下: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
18周岁以上:经责任区民警审查,派出所长提出意见,报上级户籍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才可给予更改。
注意事项
公民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者,不得变更姓名。
建议:改名字是一个涉及法律和行政程序的过程,建议在申请前仔细了解相关规定,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