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挂名持股
挂名持股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
规避法律
股东人数限制:为规避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而挂名于其他股东。
持股比例限制:为规避证监会对单一股东持股基金公司比例的上限而挂名他人。
主体资格限制:境内自然人为规避法律对设立中外合资企业主体的限制而挂名于企业。
投资额度限制:境外自然人为规避法律对投资主体、额度的限制而挂名于境内自然人。
强制要约收购义务:为规避法律对所持上市公司股权到一定比例后的强制要约收购义务而挂名于他人。
私人偏好或预防风险
保护个人财富状况:部分投资者为保护个人财富状况(包括政治方面的考虑)而将投资挂名于他人名下。
特殊合作伙伴要求:投资者对合作伙伴有特殊要求,如必须是国有企业或对合作伙伴资产规模有要求,通过隐名于符合条件的主体而实现投资目的。
逃避债务:有些投资人因对外负有债务,为逃避执行,避免财产被查封,故意将投资挂名别人名下。
非规避法律方面的原因
实际投资人不愿意公开自身的经济状况:有些实际投资人出于隐私或其他考虑,不愿意公开自己的经济状况,因此选择挂名股东。
公司经营风险
老板不被允许或不适合开公司:如公职人员、被判处刑罚未逾五年的人等,因不符合公司股东资格而让他人挂名。
公司经营存在风险:老板明知公司经营存在风险,通过让他人挂名,以隔离风险,避免自身承担责任。
老板资金有限:老板本身资金有限,通过挂名股东的方式实现出资,避免实际出资。
税收及其他优惠
隔离风险:以公司名义持股,理论上承担有限责任,风险较自然人持股更可控。
税收优惠:居民企业之间的分红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退出时盈亏可以相互抵减。
避免分红个税:持股公司分到的钱可以直接用于购买固定资产,避免20%的分红个税。
综上所述,挂名持股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包括规避法律、私人偏好或预防风险、非规避法律方面的原因、公司经营风险以及税收及其他优惠等。不同的投资者可能会基于不同的考虑选择挂名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