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哪个部门
2025-01-16 08:36:49
自建房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负责自建房的违建管理和监督,包括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等。
国土资源部门:
负责新建自建房的用地和规划审批管理,包括审批宅基地、发放建设用地许可证等。
农业农村部门:
指导乡镇政府负责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核发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限额以下”自建房质量安全进行监管。
城管部门:
物业劝阻无效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土局或城管部门投诉。
乡镇政府:
负责自建房申请的审核和上报,以及后续的监管工作。
村委会:
负责接收建房申请、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
建议在建房前,先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程序,确保合法合规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