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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哪个部门

2025-01-16 08:36:49

自建房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负责自建房的违建管理和监督,包括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等。

国土资源部门:

负责新建自建房的用地和规划审批管理,包括审批宅基地、发放建设用地许可证等。

农业农村部门:

指导乡镇政府负责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核发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限额以下”自建房质量安全进行监管。

城管部门:

物业劝阻无效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土局或城管部门投诉。

乡镇政府:

负责自建房申请的审核和上报,以及后续的监管工作。

村委会:

负责接收建房申请、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

建议在建房前,先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程序,确保合法合规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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