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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遗嘱怎么办

2025-01-04 19:59:17

生前遗嘱的办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自书遗嘱

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

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

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

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公证遗嘱

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办理生前遗嘱的步骤:

选择遗嘱方式

根据遗嘱人的实际情况和意愿选择合适的遗嘱方式,如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或公证。

准备材料

身份证件、财产证明、见证人名单等。

填写申请表

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

公证处理

公证处受理申请后,进行分类登记、收取公证费,并进行公证处理。

遗嘱的保管和执行

遗嘱立好后,由遗嘱人保管或交由遗嘱执行人保管,遗嘱执行人按照遗嘱内容执行遗产分配。

注意事项:

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生前遗嘱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保障遗嘱人的意愿得到尊重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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